<正>晋政办发[2021]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进一步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优化我省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医药创新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