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地产拍卖的成交价格涉及到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即"国家税收"和"契约自由"的价值取向,文章通过对房地产拍卖案例的分析,引出在拍卖中否定拍卖价格缺乏法律依据、否定拍卖价格的理由缺乏正当性、税务机关认定无正当理由权力缺乏法律规制三大问题;基于实质课税原则对拍卖价格进行检视,提出房地产拍卖中税收核定的规范化路径:拍卖成交价合法条件下的税收核定规制,房地产拍卖价格的有限干预与税收核定,否定拍卖成交价格的情形与税收核定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