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立足于泉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具体项目实践,分析泉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具体情况,梳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泉州模式”的主要做法:采用政府主导成片开发模式、政府收储模式和业主自行改造等模式,因地制宜建立了系统性、规范性的运作规则体系;实行了“两权分离”,突出了市场机制资源配置的作用;多方协作,实现了兼顾各方的利益共享与责任共担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国层面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建议与思考,为全国其他地区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践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