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手,唐初始設,是一種職業而不是官職,擔任書手的人都是能書者。後來唐代實施恩蔭制度,徵選“五品以上子孫工書者”爲書手。中唐以後,逐漸采用“計直酬傭”方式取代書手。從宋開始,書手逐漸基層化。元代泛指鄉吏。明清時,各種文案人員甚至以文字抄寫爲職業的人都可謂之書手。書手社會地位很低,受各種制度的約束,常被别人瞧不起,自己也厭書。書手的作品規矩、規範有餘,創造性、個性不足,不宜稱爲書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