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目前我国并无专门的油污损害赔偿法律规范,加之对国际公约能否适用无涉外因素的油污案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致法官在审理船舶碰撞油污案件时面对国际公约的适用范围、国内法律之间的冲突等问题无所适从。本文在对船舶碰撞油污损害赔偿法律体系分析的基础之上,从审判实务的角度,具体分析了不同情况下的法律适用问题。特别针对船舶碰撞致一船同时泄露两种油类及多船漏油的情况下如何适用法律做了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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