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培育具有智能素养的公民成为教育关注的重点,人工智能教育也成为中小学课程教学的核心。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经历了起步期、发展期步入了转型期,相应的智能技术的使用也引发了新的伦理风险:技术至上消解了师生的教育主体地位、人机互动频繁遮蔽教育主体情感需求、算法推荐难以挖掘个性化育人的本质、人工智能教育过程缺乏风险防范与问责机制等伦理风险问题。据此,提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伦理风险防范措施:第一,明晰工具价值,促进教育主体角色地位回归;第二,聚焦人文关怀,捕捉教育主体的情感诉求;第三,关注育人本质,创设人机协同型智能教育模式;第四,重塑技术规范,架构技术伦理风险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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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