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在送达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立法上看,公告送达呈现出限缩适用的趋势,且规范性越来越高。目前,立法缺位导致的司法实践中公告送达适用标准不一等问题时有发生,公告期限过长及其引发的当事人恶意拖延诉讼等,也影响了诉讼效率。因此,应完善公告送达的立法,重新确定其适用的前提条件,缩短公告期限,同时公告方式需多元化、层次化、立体化,以发挥公告送达应有的强制通知及诉讼信息传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