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创新风险不同于地方化的或源于自然界的传统风险,它具有人为制定的不确定性、内在关联的耦合性、时空影响的广延性和破坏极强的致毁性等典型特征。科学家及共同体作为科技创新的设计师与执行者,对科技创新风险应具有前瞻性的科学预见和预警能力,在道义上有责任去阻止风险成为危险,但他们的经济异化、政治异化与精神异化反而可能成为科技创新风险的重要来源。为使科学家"告别"异化,尽可能地降低科技创新风险对每个人乃至整个人类的冲击与危害,就需要通过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融合、责任驱动与民主决策的联姻、伦理约束与法律监督的互补等多路径增强科学家的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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