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机制广泛存在于在商品经济领域。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声誉机制,具有不平等属性,在社会不同领域信用评价的重点不同。信用机制有信用自治、信用监管和信用管理三种类型,其特征和适用领域有所不同。当前,我国信用体系以信用监管机制为主导,存在施行领域过宽,挤压信用自治机制发育空间,治理简单化等问题。有必要从信用监管转向信用治理,使各种信用机制在其适当领域发挥作用。为此,要适当厘定不同机制的相对边界和重心,并借鉴有益的监管理念引领信用监管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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