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16年中国市值500强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碳风险进行分类,发现我国企业目前碳风险披露比例很低,披露的具体碳风险主要有监管风险、声誉风险、竞争风险。进一步,实证检验碳排放强度对企业碳风险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碳排放强度与碳风险信息披露程度显著正相关,特别是排放权交易(ETS)试点地区高碳强度企业会披露更多碳风险信息。并且,ETS试点区高碳强度企业倾向于披露更多碳监管风险和竞争风险,而非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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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