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让·鲁塞在《形式与意义》一书里所进行的形式研究在同一个往复运动中对文学作品的封闭性和开放性的考量。鲁塞所定义的形式是一种作品内部生成意义的结构,只有在将作品视作封闭宇宙、进行“整体性”的阅读之后才能完全识别出来。而因作品本身在处于其表的技术层面和处于其深处的“意图”层面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研究者想要发掘形式并认识到其独特性,就常常要从表层和深层走出作品,并再度回归到作品当中。鲁塞的“形式研究”不是诗学研究,也不是一种纯粹的文本内部研究,而是一种“不断回归作品内部”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