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同一的东西是人为了生存而用同一性逻辑控制对象的必然产物。它既客观存在,而又不是实证地存在着。非同一的东西类似于康德的“自在之物”,或者海德格尔所说的“存在”。它是人在生存中所体验到的东西,是无法用概念直接描述的东西,是主客体之间的必然矛盾的产物。海德格尔的错误就在于把传统的主客体关系所无法把握的东西设想为主客体之外的第三者,并试图用直观的方式来描述它。胡塞尔和柏格森虽然也试图把握这个东西,但他们都没有取得成功。把握非同一的东西只能靠辩证法。人们只有借助同一性逻辑而又超出同一性逻辑,才能不断地围绕非同一的东西进行思考。哲学要借助概念来思考非同一的东西,这需要概念,但又要突破概念,即必须让概念运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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