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6月20日高检院颁发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以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核心,明确了案件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的范围及内容。检务公开的重点是案件信息公开,案件信息公开的重点是法律文书公开,同时规定了公开的屏蔽要求和技术处理标准。通过各级检察机关共同努力,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令人瞩目。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检察干警的清正廉洁,不过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和解决。所以,检察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应积极总结遇到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对策。本文结合笔者本院工作实际,就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谈些粗浅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