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合规“双不起诉”制度背后折射出新制度对刑法固有价值的冲击。从刑事政策定位、立法构想到制度价值,学界试图,解构刑事合规“双不起诉”的正当性之问。然而,刑事合规“双不起诉”引发的罪刑法定原则遭破坏、动摇单位犯罪刑法根基等问题,回归到教义学的框架内阐明才是合理纾解之道。犯罪论上,借“单位意志”来衔接刑事合规“双不起诉”的教义学依据;刑罚论上,从文明社会制裁和犯罪特殊预防角度对刑事合规“双不起诉”的社会学合理性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