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院校治理结构是困扰我国高职院校优质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欧洲高职院校在发展演变过程中,自主理念始终贯穿其中,英国多科技术学院主要在外部制度环境变革下确立了自主地位,芬兰政府在"契约制"导向下"有限介入"学院管理,德国职业学院和应用科学大学则在服务于市场的理念下建立起了协调式的院校治理结构。欧洲高职院校治理结构是在宏观法治框架下,为实现高职院校共同目标而以协调和平衡利益相关者间关系为重点的开放动态的协作系统。治理环境、决策方式、利益主体组成、权力分配、协调方式等是欧洲高职院校治理的关键要素。欧洲高职院校治理的共同特征包括:普遍依托社会的法律架构和制度治理环境;普遍确立市场、社会在权力分配中的作用;普遍采用"分"权和"合"治相结合的协调式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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