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列:张某与某派遣公司于2018年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被派遣至某销售公司担任行政专员,月工资5000元。2019年6月6日,销售公司将张某退回至派遣公司,理由为公司内部调整,张某所在行政部门与人事部门合并,张某的原岗位被取消。张某被退回后,派遣公司开始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自2019年7月起的工资。就此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记者就此走访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连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