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办[2021]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月27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