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对官员考核在秦以后两千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价值明确、体系完备、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循名责实的考核内容,常规与特殊并行的考核方法,与监察制度相结合的考核程序,与奖惩制度相衔接的考核结果等。这套制度体系具有三大功效:一是选贤任能、维护中央权威;二是打通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吏治渠道;三是在体制内产生激励效果、减轻反腐压力。然而,在皇权政治中,这套制度体系功效的发挥是有限的,运行中由于人为的原因,会背离制度创制初衷,成为敷衍塞责、行贿受贿、结党营私的工具。

  • 单位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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