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供水供电条款“一户一表”的含义,从国家供水供电法律法规政策背景及政府舆论宣传的价值导向来看,“一户一表”概念的含义应区别于总分表制供水供电模式,应理解为由供水供电企业直接与水、电的终端用户建立供水供电合同,实行抄表到户结算。在开发商违反供水供电条款一户一表合同约定义务时,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买方未征得供水供电企业的同意、未举证证明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请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