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估安徽省死因漏报率及变化趋势,分析漏报特征及漏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法采用多阶段整群抽样方法,从安徽24个国家疾病监测点所有乡镇中各抽取1个粗死亡率、人口数量和社会经济水平均接近相应监测点的乡镇(街道)开展漏报调查,收集2015-2017年期间所有常住居民死亡信息,采用捕获-再捕获法分析漏报情况,并与其同期常规监测资料进行比对。结果 2015-2017年安徽省死因漏报率分别为6.40%、6.25%和4.55%,呈逐年下降趋势(χ2=24.010,P=0.001),年均漏报率为5.73%。2015-2017年除新点、皖中地区外,其余分层指标漏报率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年均漏报率表现为<5岁组(16.05%)高于≥5岁组(5.62%)(χ2=21.885,P=0.001);城市(7.22%)高于农村(4.54%)(χ2=0.488,P=0.485)。对比23个监测点各年度直接法与CMR法漏报率,仅39.13%的监测点两种方法结果相差不大,其余监测点两种漏报率结果均差异较大,最高达76.00%。结论安徽省死因漏报率逐年降低,但存在年龄组、城乡、地区等的不平衡,现阶段仍需定期开展漏报调查来弥补常规监测的不足。因各监测点调查工作质量不平衡,应用捕获-再捕获方法能获得更准确的漏报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