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办[2020]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莆田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莆田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187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遵照执行。请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督促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