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下人”在中国文化中是一个非常重要却常被忽视的伦理角色。首先,“天下人”呈现为个体对于“天下”的自在又自为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并非囿于自我内心世界的狭隘意识,而是开放自己,使其在公共性群体生活中获得极高伦理认同的自我意识。其次,从先秦至晚清,君权天授的观念始终盘亘在中国古人心中,几千年未曾根本改变。在这种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天下人”的伦理认同往往需以王道政治为前提。只有充分重视民心,统治者才能获得天命,其政权才有合法性。最后,“天下人”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在地理与文明两个维度。从地理维度看,“天下人”的权利体现在共享“天下”这一公共性的自然资源,义务表现为保护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或地球资源;从文明维度看,“天下人”的权利体现在共享“天下”这一开放性、兼容性的文明共同体,义务表现为对中国伦理型文化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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