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正式职员和兼职人员组成了我国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结构。当前,社会组织的评价激励机制完全忽略了社会组织的组织特征、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评价激励的理念落后、制度缺失、手段单一等诸多问题。借鉴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的人力资源评价激励经验,本文提出社会组织兼职工作人员评价激励机制的新路径:强化价值目标认同,健全多元激励机制,健全兼职人员权益保障体系,加大兼职人员培训力度,注重开发志愿与兼职队伍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