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本质上是精神价值的守护者和发扬者,“士”在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士人丰富与发展了中国古代慈善思想理论,并以此指导其慈善实践。中国古代慈善分为民间慈善与官办慈善两类。士人主导了古代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同时作为地方官员的主体,有力地推动了古代官办慈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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