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产生的合同负债与预计负债,是否属于新债务重组准则规范的债务范围,以及对于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如何确定债务终止确认的判断单元,如何界定对债务合同条款是否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在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本文结合准则规定与案例,对不同观点的内在逻辑,以及实务中应如何准确理解与适用新债务重组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与比较。本文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准则应用指南:一是进一步明确新债务重组准则规范的债务范围;二是进一步澄清债务终止确认的判断单元;三是进一步优化“10%测试”的表述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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