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夷治夷"是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对土司地区进行国家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明清中央政府运用"以夷治夷"手段主要基于历史经验和现实考量两方面的因素。明清统治者"以夷治夷"的举措有三:一是剿抚并施,二是土流并治,三是众建寡力。"以夷治夷"的手段虽然是明清中央王朝统治集团利益与土司地区民族首领统治集团利益相互结合的产物和长期博弈的结果,能达到分化少数民族、维护中央王朝统治的目的,但是这种手段在国家治理土司地区的过程中发挥着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