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条件是人们生活的必需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进行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在城市,采取了增加房屋建筑资金、建设新村、自建公助等方式,建设了一批新住宅;在农村,土地改革让农民分得了地主的住房,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开始自建住房。这就改善了城乡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