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5月29日~6月2日,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运输中心”)组织省、市、县驾培行业管理业务骨干,在三明市永安市集中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省级配套制度文件起草工作。此次起草工作主要是按照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诚信体系,起草编写《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及《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学员满意度评价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