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域城乡供水价格是水价改革工作的难点,本文基于县域城乡供水价格形成、分担及补偿机制提出供水全成本约束定价法,对于完善县域城乡供水价格形成、分担以及补偿机制,解决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保障供水质量、实现供水安全有积极意义。本文基于县域城乡供水价格形成、分担及补偿机制,按照供水全成本约束定价法,以宁夏西吉县城乡供水价格为案例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分析可得:以“运行成本+利润+税”作为城乡供水的基本水价,基本水价为4.03元/立方米;提出对县域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失承担的隐形补贴方案以及对大修和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形补贴;设置可随当地经济发展的逐步调价方法和补贴方案,并加入水价上限管制机制。本研究为深化我国县域城乡供水价格改革提供了具体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应用,对促进我国县域城乡供水价格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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