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语境下的集体谈判制度具有一定特色,突出体现为谈判启动困难、工会角色错位、政府不够中立以及罢工立法不完善等,这些特色在2014年发生的湖南常德沃尔玛分店闭店案中有突出体现。不同视域下集体谈判的实现路径具有多样性,在法学利益平衡的视角下,本文从明确角色法律定位和细化立法规则等方面对中国特色集体谈判制度的立法构建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