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来实现“善治”。随着部分村干部拿着财政报酬,他们由半脱产村干部转变为全职村干部,这一变化深刻地影响着乡村治理,如治理工作重心转移,他们主要侧重于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任务;干群关系越来越疏远;程序化的治理导致治理“异化”。原因在于对村干部的考核与报酬的发放影响其工作性质,成为村干部后心理上与群众存在距离感,规则的设置不够科学。通过健全村干部的任职考核制度、提升成为村干部后的群众工作实效、规范规则设置减少村干部治理内耗,让村干部有效推动乡村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