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中国、美国截然相反的消费和储蓄经济结构,决定了两国所得税改革的政策取向不同。美国实行消费型的联邦所得税改革符合其低储蓄、高消费的经济现状,而我国高储蓄、高投资、低消费的经济结构,决定了我国应实行储蓄型或投资型税制改革,我国所得税的改革应更多地鼓励消费而不是储蓄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