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财政转移支付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测度发现,转移支付的作用效果并不显著,其主要原因在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合理、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从而制约了其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促进作用。因此,应"两步走"渐进式取消税收返还制度,取消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配套要求,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的配置标准,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的无缝监管机制,从而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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