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文广旅游[2021]45号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