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自建立以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民间借贷市场规范化、阳光化和合法化,但也面临着法律身份不明晰带来的资金缺乏、监管力度弱以及具有逐利可能性等隐患,而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也使制度失去吸引力。可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社会非政府组织实施备案职能,或由政府向社会非政府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方式重新定义中心身份,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模式及信息泄漏追究等制度。另外,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移动互联网技术并为参与者提供惠利政策以增强制度吸引力,使制度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