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良知是司法官员在其法律职业实践中审慎地趋向司法公正的品质,为司法官员群体所特有,对社会生活有一定开放性,并具有道德实践性。司法良知在司法公正实现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在促进司法官员职业人格的发展完善中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