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上应急工作既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公益性职能,也是国家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好水上应急工作,对提高政府公信力、发展航运经济、提升港口形象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当前,江苏水上应急能力虽然已得到一定的提升,但水上搜救综合保障能力尚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沿海沿江水上救助力量和危险化学品水上应急能力严重不足。如何充分调动包括民营涉水企业在内的各方力量参与水上应急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通过分析在江苏省水上应急力量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根据长期从事水上应急协调指挥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以“民办公助”模式加强民间应急力量建设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