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0年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主要依靠政策治理的时代一去不返,法律作为治国重器走上前台。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授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点燃了地方人大立法激情,地方性法规总体数量大幅增长。但是,与这种立法热形成反差的是,地方性法规质量并不尽如人意,表征之一是大量地方性法规从出台之日起即陷入“沉睡”,实施效果令人担忧。在影响地方立法质量的诸多因素中,地方性法规的“政策化”倾向便是较为突出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