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及为便于核算管理,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财务会计对科研项目管理费的核算一般是先计提再开支。新政府会计制度实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平行记账,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按照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规定,财务会计计提科研项目管理费时预算会计不做处理,待实际支付时再借记预算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实际操作时这样处理有诸多不便,本文对此加以探讨,寻找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