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月7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要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