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工信民营[2020]38号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省法院,省检察院,中直驻粤各单位:《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 单位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