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芬道夫的道德哲学从德性转向义务,开创了一种不强调德性和人性完善,而强调人与人之间避免伤害,消弭冲突,以经济交换为核心的社会想象。这一想象影响了斯密,但斯密不满于普芬道夫的诸多前提以及方法上的不彻底。他试图在弱化上帝、搁置世俗性政治权威的前提下,从充分自然主义和情感主义的角度为类似的社会结构,为人与人之间的义务以及权利关系提供微观基础。他的良心论和义务感是这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斯密所确立的是一个以财产和正义规则为中心的陌生人道德社群。这个道德社群不是紧密的小共同体,但是人们仍然对彼此承担至关重要的道德义务。在这一意义上,斯密不是激进的权利理论家,而是在肯定权利的前提下,倡导对他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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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