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判断

作者:董亚楠; 王辉
来源:人民司法, 2021, (20): 27-32.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1.20.001

摘要

判断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构成,第一层面是对公共场所的判断,即实施犯罪的场所必须在行为之前已经足以被认定具有公共性特征。而第二层面的审查,要看行为人是否系当众犯罪,还要结合行为人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对公共秩序的损害结果以及行为人主观恶性等方面综合判断,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