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通过病例对照研究方法分析不同体质量指数(BMI)的非瓣膜性房颤(NVAF)患者服用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法 :纳入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就诊于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桃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服用固定剂量利伐沙班(15 mg/d)抗凝治疗的NVAF患者279例。将患者分为BMI正常组(18.5~23.9 kg/m2)157例、BMI 24.0~27.9 kg/m2(超重组)72例和BMI≥28.0 kg/m2(肥胖组)50例,未观察到BMI <18.5 kg/m2的患者。比较三组治疗6个月后的凝血功能,同时观察三组栓塞事件与出血事件的发生率。结果 :服用利伐沙班6个月,正常组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显著短于其他两组(P <0.05);三组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其他凝血功能指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05)。三组使用利伐沙班的有效性、用药安全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 :在不同BMI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对NVAF的抗凝治疗具有相近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