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应该按照《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政策文件精神以"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对集体积累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作为确定成员资格的重要标准,即在判断一个特定的自然人是否具有成员资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