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欧元区两大财政趋同标准的产生进行了分析,指出财政赤字不能超过GDP的3%以及国债余额不能超过GDP的60%这两个财政"警戒线"是欧盟根据当时成员国的具体财政情况制定的,并不是通行的国际准则。此外,本文还对欧盟制定财政趋同标准的原因以及如何保证欧元区国家遵守财政纪律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文章还对德、法、意等欧盟大国不断违反财政纪律而欧盟不得不放宽标准的情况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