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两个文件明确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作用是上级规划的传导和落实,提出了较为灵活的编制方式,即市县可以和乡镇合并编制,也可以几个乡镇合并编制,并明确指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审批要点和审批程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