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础护理包括生活护理和护理技术操作。其中生活护理在人们没有生病进入医院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人的日常起居活动,由于生病住院这一特定事件,日常的生活起居成为基础护理的一部分内容。个人因为喜好、性格、信仰、心理需求和主观意愿等的不同,日常的生活起居习惯也会不同,这些都属于伦理维度的范畴。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医院应该在病情允许的基础上,遵循个体的伦理习惯开展基础护理,尽可能不因为住院改变患者原有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由于人群的特殊性,具有与综合性医院不同的特点,应从伦理学的角度在考虑妇女儿童的权利、义务基础上积极开展有效的基础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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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