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新一轮司法改革既不是对前两轮司法改革的否定,也不是前两轮司法改革简单的延续,而是把此前尚未解决且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结构性症结,放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框架中的统筹改革。如何为审判权独立运行松绑,科学配置审判权、管理权与监督权,厘清司法责任与司法能动的关系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审判权独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