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将解决行政争议作为立法宗旨之一,对行政审判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提供了依据。但是,法院对涉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评价具有事后性的特点,达致"案结事了"困难重重。"纪元案"作为典型案例,为揭示行政审判原告实际利益得不到有效救济的局限提供了实证切入点,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可为司法理论和实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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